昆明市信访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8-12-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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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按政策做好信访工作,严格依据《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办理信访事项。做到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
二、提供优质服务。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礼貌、解答耐心、接待热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三、坚持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本局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公开本局工作职能,有关政务信息,服务承诺。
四、保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
五、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设置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调查投诉举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投诉人。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严格按负责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