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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作者:信访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8 15:24来源:昆明市信访局]

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

此次专项纪律检查从即日起开始,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年围绕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即:围绕“山清秀丽的自然生态”建设,重点开展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滇池治理等工作的经常性专项纪律检查;围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开展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纪律规定、行政审批服务承诺等方面的经常性专项纪律检查;围绕“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建设,重点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的经常性专项纪律检查。

《通知》明确了此次整治工作的责任。市专治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和专项纪律检查。

全市各级各部门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整治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整治工作的监督主体,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担负起再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要盯住问题、盯住整改、盯住履责追究责任,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警示作用。

将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加强日常排名考核和通报曝光的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或该提醒而不及时提醒,导致发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对发现的问题不调查、不报告,敷衍塞责的;对整改情况不跟踪问效、不及时指出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将严格倒查责任,并运用“四种形态”追究监督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不认真落实“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的,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按标准严格扣分。各检查组记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成效纳入每名干部年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检查内容

1. 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情况。

2. 落实《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以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情况。

3. 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的情况。

4. 围绕脱贫攻坚主战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抽查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政策落实的情况。

5. 落实《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和《关于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增补内容的通知》的情况。

6. 落实《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昆明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等工作情况。

7. 落实《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2017年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长责任制的情况。

8. “五网”建设工作推进的情况。

9. 落实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情况。

10. 落实《中共昆明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纪律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的情况。

11.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规矩的情况。

12. 落实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承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便民工作,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情况。

13. 落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四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1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对临违建筑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等情况。

15. 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4-7月

重点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等方面的专项纪律检查。

8-9月

重点开展人居环境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承诺等方面的专项纪律检查。

10-11月

重点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滇池治理等方面的专项纪律检查;“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和“元旦”等时间节点,重点开展严明纪律规定、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纪律检查。

年底

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着力发现和纠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任务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