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2018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要求,为提高我单位“智慧信访”设计和建设更贴近实际工作,确保在全市顺利推进和应用。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设计机构协助进行昆明市“智慧信访”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即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E1301)工作(详见附件),预计费用20万元,拟从省财政厅“智慧信访”专项补助建设经费中列支。
附件:《关于购买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的计划》
联系人:刘莆莉 联系电话:63134343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2月11日
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2018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要求,为提高我单位“智慧信访”设计和建设更贴近实际工作,确保在全市顺利推进和应用。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设计机构协助进行昆明市“智慧信访”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即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E1301)工作,预计费用20万元,拟从“智慧信访”项目建设经费中列支,我单位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2018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为提高我单位“智慧信访”设计和建设更贴近实际工作,确保在全市顺利推进和应用,现需进行购买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三、 主要内容
协助完成昆明市“智慧信访”设计和建设方案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
(二)资金来源:“智慧信访”项目建设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执有专业设计和方案建设资质执业证书。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昆明市“智慧信访”项目设计和建设更贴近实际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2月11日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信访局购买“‘智慧信访’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服务的复函
市信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购买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的计划》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所报的“‘智慧信访’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的相关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