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安全测试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云政办函〔2019〕23号)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安全测试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信访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的服务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4.26万元。
二、测试内容
(1)测试标准
1、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用户操作手册
2、GB/T9385-19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3、GB/T9386-19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
4、GB/T8567-19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5、GB/T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
6、GB/T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2)测试内容
1、软件功能性测试;
2、软件可靠性:软件容错、安全保密性、运行稳定性;
3、用户界面;
4、中文符合性;
5、用户文档:用户文档完整性、用户文档正确性、用户文档一致性;
6、病毒、木马后门检测。
三、承接主体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经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目标要求
根据软件测评相关标准,主要针对软件产品的实用性,对功能方面进行测试。各项测试目标如下:
1、系统总体设计合理,各模块功能符合操作说明书说明。
2、系统安全可靠,系统的配置管理功能、基本信息维护、日志等功能比较完善,能方便快捷地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
3、功能比较完善,各功能模块符合操作说明书说明。
4、测试结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5、系统能安全可靠性运行。
6、系统界面友好。
五、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终验)合格之日。
六、购买方式
按照市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及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云政办函〔2019〕23号)的要求,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信访局申请批准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经费使用方案的答复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你室四处转来的《昆明市信访局关于申请批准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经费使用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目前,市信访局委已托专业设计机构完成了《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一期)建设方案》,并通过了市工信局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建议同意市信访局剩余的386.1万元建设经费使用方案(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费364.4万元,其他配套费用21.7万元)。系统运行维护费由市信访局每年向市工信局申报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领导部分审批事项权限划分的通知》(昆政发〔2014〕20号):“二、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事项(十一)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已明确具体项目单位的按规定执行;未明确具体项目单位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市财政局审批;5万元以上由市财政局或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后,再报分管财政副市长审批。”的工作要求,建议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后报分管财政副市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