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工作服务的计划
为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我局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目录代码:E1701)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信访局
三、 主要内容
(一)委托服务机构对我单位及下属(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共计两家单位开展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账、卡、物相符。
(二)对资产盘点过程中残损、闲置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每一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对家具类资产制作二维码管理标签、电子设备类和单价较大的资产制作非接触管理标签。
(四)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一年资产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五)服务方负有对在盘点过程中知悉的我局信息予以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二)资金来源:2020年部门预算“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 目标要求
对资产盘点过程中残损、闲置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二维码管理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于2020年4月3日前与昆明市信访局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22886
昆明市信访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