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局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工作,有意向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 5日17:00前报名(联系电话:0871-631042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信访局
三、 主要内容
为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具有资质,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律师团队或机构给予法律支持和保障,以便信访部门进一步服务群众,发挥桥梁作用,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开展信访问题化解,确保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000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项目经费“法律顾问及财务管理咨询购买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执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有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 目标要求
通过该项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开展信访问题化解。承接主体所提供服务,需要满足信访工作相关要求,且具备同行业领先水平。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信访局
2020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