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计划的公告
为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加强财务基础建设,提升财务专业化水平,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局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财务管理咨询服务
二、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每月对单位会计、出纳账务处理进行指导。
(二)协助完成2020年决算、政府财务报表等财务咨询管理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达到相关部门及财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
三、 购买主体
昆明市信访局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二)资金来源:2020年部门预算“法律顾问及财务管理咨询购买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一)承接单位主要有财务信息、税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咨询等资质并从事该项工作,熟悉掌握政府部门财务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参与会计账务处理、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等;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昆明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完善的专业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支持(及时上门服务)。
六、 目标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关于政府会计核算管理要求文件精神,进行财务咨询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七、 服务期限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期一年。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据实支付。
十、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于2020年6月19日前与昆明市信访局联系,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22886
昆明市信访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