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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4277-202006-27396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0-06-24 19:23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购买新闻宣传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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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购买新闻宣传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9:23 浏览次数: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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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展现全市信访部门近年来的工作成效,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省级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内容

2020年度新闻宣传服务。

二、 预算资金

20万元。

三、 服务内容

(一)报道内容

围绕2020年全市信访中心工作,紧贴“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等重点工作做好主流报道,充分挖掘信访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策划报道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服务时间

预计2020年7月1日启动,至2021年7月1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

承办单位要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编、刊发和宣传推广,整合媒体资源对全市信访工作的重点工作进行报道。同时成立项目小组,指派专人做好对接、采访和服务工作。新闻报道要做到重点新闻宣传和日常新闻宣传同步开展,传统报纸宣传与新媒体宣传同步开展。

四、 承接标准

(一)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技能。

(五)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备新闻宣传报道相关资质的市级官方媒体。

(八) 经登记管理机关评估且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

五、 目标要求

按照新闻宣传服务的要求,在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新闻稿件的刊发和推广。

对上述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6月24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63134343。


昆明市信访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