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的公告
为实现本单位档案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局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
二、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对分门别类地档案进行清理、整理、数字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标准进行档案清理、鉴定、整理及组卷等工作;准备各项制度及评审汇编等材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认定申报,完成认定等工作。
三、 购买主体
昆明市信访局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柒万元整(?70000.00)。
(二)资金来源: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三)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四)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等。
(五)需在档案部门进行过备案的单位。
六、 目标要求
通过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工作,实现本单位档案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现省级档案规范化示范单位认定。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于2020年8月28日前与昆明市信访局联系,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22886
昆明市信访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