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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4277-202009-27978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0-09-25 11:55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5 11:55 浏览次数: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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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1000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信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 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 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5.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 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 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 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昆明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昆明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成效。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1. 高位统筹协调,推动常态化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主阵地基础。二是落实市信访局班子领导接访下访机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及时把好经验做法传递下去,为基层增力减压。三是深化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2. 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改革深入

一是建设“智慧信访”。二是持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三是积极探索推行“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

3. 抓住中心重心,聚焦合力攻坚

一是开展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工作,聚焦信访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切实用好督办利剑,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和权威。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力度,加强对热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三是排查梳理突出问题,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四是进一步完善接访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

4. 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阳光信访”。二是完善信访业务制度。三是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渠道。四是建强干部队伍,奠定服务基础。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信访局

2、 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非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8年对比,增加444.99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到省财政厅安排政法专项补助经费400.00万元,年中追加信访维稳补助工作经费20.00万元,下属新成立事业单位追加经费70.00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44万元,占总支出的55.15%;项目支出698.79万元,占总支出的44.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对比,增加440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4月,下属新成立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资产购置)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新增“智慧信访”项目(一期)建设;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艰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44万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193.97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局2019年调入1人,军转安置1人,人员经费增加,下属新成立事业单位人员增加,追加公用经费58万元。2019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79万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3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智慧信访”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及支出如下:

1. 昆财行〔2019〕1号 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信访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

2. 昆财行〔2019〕1号 到省、驻京信访工作经费支出92.60万元;

3. 昆财行〔2019〕1号 接待群众工作经费支出11.00万元;

4. 昆财行〔2019〕1号 市信访接待大厅改造升级设备购置费支出60.00万元;

5. 昆财行〔2019〕13号 安排部分州市信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00万元;

6. 昆财行〔2019〕1号 政务门户网站内容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

7. 昆财行〔2019〕1号 宣传和法律顾问经费支出10.00万元;

8. 昆财行〔2019〕207号 信访维稳工作补助经费支出20.00万元;

9. 昆财行〔2019〕1号 信访接待大厅升级改造经费支出15.00万元;

10. 昆财行〔2019〕1号 视频接访网络租赁费和技术保障费用支出55.00万元;

11. 昆财行〔2019〕1号 安排政法专项补助经费支出400.00万元;

12. 昆财行〔2019〕1号 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支出12.19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智慧信访”项目(一期)建设及下属新成立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资产购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0%。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履行单位职能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7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4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7%。主要用于“智慧信访”项目(一期)建设。(其中,“智慧信访”项目(一期)建设支出400万元);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2.84万元,工伤、失业保险支出0.91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8.92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2万元,重特病医疗统筹1.72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中,住房公积金保障缴费支出63.77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该类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车使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34万元,下降8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3万元,下降4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1万元,下降99.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车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占94.34%;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5.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部门间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1批次,8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定额指标的增加及人员调入,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9.57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2.34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信访局资产总额34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72万元,固定资产170.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2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0.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3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8项,账面原值43.0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1. 03

170. 72

170. 31

0. 00

20. 00

0. 00

150. 31

0. 00

0. 00

0. 00

0. 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昆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