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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4277-202112-32708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0-11-20 16:15
名 称: ?关于《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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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0 16:15 浏览次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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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加强理解和有效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信访工作发展方向,阐明了信访工作的重要功能和作用。信访工作既要维护民利,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要集中民智民慧,拓宽人民政治参与的渠道,推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利于促进信访工作作用发挥。信访工作具有权利救济、参政议政等功能。权利救济功能是指通过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参政议政功能是指听取群众的意愿和建议,把群众的意愿作为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当前,云南省信访工作的主要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集中在维护民利上,也就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了解民情、集中民智职能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需要通过深入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参政议政功能,有效促进信访工作作用发挥。

(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利于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意见建议类事项和诉求类事项不同,诉求类事项大多反映的是个人利益问题,一般属于个案,而意见建议类事项大多反映的是政策性、机制性问题,往往具有共性。通过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吸纳金点子好意见,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普遍性和共性问题,促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推动矛盾调处向政策研究转变、个案化解向类案处理转变、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能够极大提高信访工作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利于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工作人员既要了解当前社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要掌握解决这些问题的依据及对策措施,既要当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也要当领导决策的参谋员,这对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能整体提升干部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宪法》第27条、第41条和《信访条例》第2条、第3条都分别从“政府义务”和“人民权利”两个方面对征集人民建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授权。全国已有20余个省区市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措施办法,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作为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汇民情、集民智、助发展的实际效果,而我省的人民建议征集尚处起步阶段。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议制度的有益补充,通过信访渠道征集人民建议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是全面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承载着辅助科学决策、有序政治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功能,具有独立的制度意义。为此,从今年3月开始,省信访局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书面征求国家信访局、各州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召开15个省直单位、云南社科院、云南大学等相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收集征求意见建议47条。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我们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并再次书面征求国家信访局、全省16个州市和39个省直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13条,其中采纳12条,未采纳1条,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和办理要求

《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共有5章18条,分为总则、人民建议提出、人民建议办理、人民建议运用和附则,明确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基本依据、工作原则、工作机构及职责、建议提出、建议办理、建议运用等内容。

(一)办法的名称。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需要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但由于制定时间紧,还有一些地方不成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所以命名为《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

(二)人民建议和建议人定义。《办法》所称人民建议,是指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社会公共事务,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建议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构。明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制,由本级信访工作机构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四)人民建议征集平台。明确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信访工作机构网站设立“人民建议征集平台”,作为本级人民建议征集网上受理平台。通过书信、走访、电话、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微信公众号、信访门户网站等平台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人民建议,统一纳入各级人民建议征集网上受理平台集中办理。

(五)人民建议征集办理。明确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构收到人民建议后,予以登记,并在15日内转有关党委、政府和有关机构办理。办理时限为6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六)人民建议征集跟踪督办。提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构可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涉及政策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等的人民建议事项,开展联合督查。

(七)人民建议人人才库建设。提出要充分发挥热心群众、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作用,建设建议人人才库和建议办理工作队伍,不断拓展意见建议领域,丰富意见建议内容,提升意见建议征集工作质量。

(八)人民建议成果运用。提出对人民建议应当综合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评价体系,推动人民建议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四、下步工作建议

省信访局将以人民建议征集为抓手,积极探索矛盾调处向政策研究转变、个案化解向类案处理转变、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的社会治理转型模式,着力推动意见建议类事项的增加,申诉求决类事项的减少,以达到有效服务科学决策、有力促进源头治理、有序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实际效果。

2020年11月19日


相关文件:

云南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