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全面解禁”是误读!今年昆明仍将严管,燃放时间增3天
发布时间:2021-01-2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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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烟花爆竹燃放全面解禁?”近日来,关于昆明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在网上引起热议。
1月19日,昆明市主城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会议召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网络中部分关于“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说法系部分网友错误解读。
自2012年12月《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颁布施行以来,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管理一直按照规定严格执行,采取禁限放措施,主城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12类地点和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个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区)为限制燃放地区,仅春节期间可销售燃放,其余时段不得销售燃放。
今年春节,还增加了零售店(点)80米范围为禁放区、将扩大设置禁放区域的权限下放给各县级人民政府等规定。
与以往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期间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同,今年调整为腊月二十到正月十五,比起往年多出3天的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保证危爆车辆运输时间,可以分批分量运输到零售点,既控制运输安全风险,又避免零售点超量存储;另一方面,今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全部使用安全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多出的3天也是方便零售摊点有充足的时间运输安装搭建安全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进一步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燃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