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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4277-202102-2988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0 11:35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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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0 11:35 浏览次数: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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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0000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信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等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昆明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0〕58号)中,明确行政编制24名,内设机构7个;市委编办《关于下达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工勤人员控制数的通知》(昆编办通〔2010〕51号)中,明确工勤编制2名。市级机关工委《关于组建市信访局机关党总支的批复》(昆机党复〔2010〕29号)中,明确组建机关党总支;市委编办《关于中共昆明市委群众工作局机构设置的批复》(昆编办通〔2011〕106号)中,明确在市信访局加挂中共昆明市委群众工作局牌子,与市信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增设综合处,增加行政编制6名;市委编办《关于为市信访局下达行政编制的通知》(昆编办通〔2012〕103号)中,明确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改发〔2019〕2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政发〔2019〕12号)文件,组建市信访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名称由原来的“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变更为“昆明市信访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昆明市信访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明确行政编制30名,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处、接访处、办信处、督查督办处、协调联络处、信息技术处。

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昆编复〔2017〕20号),同意成立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隶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转隶调整的通知》(昆编办通〔2019〕32号),将原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交由昆明市信访局管理,调整后,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目前,昆明市信访局核定编制数3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核定编制数10名,均为事业编。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位统筹协调,推动常态化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主阵地基础。二是深化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落实好市信访局班子领导接访下访机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及时把好经验做法传递下去,为基层增力减压,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三是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期间信访工作。

2.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

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工作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通过推进落实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访;三是通过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接待场所条件环境,用心用情做好工作;四是通过深化对信访事件的精准化管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诉访分离”等工作要求和原则,对信访事件进行精准分类,提升信访工作法制化。

3.努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聚焦合力攻坚

一是围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第六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认真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开展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工作,聚焦信访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防止各种矛盾问题碰头叠加升级。

4.科学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信访工作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受理、办理、登记录入、转送、交办、复查复核、督查督办标准措施。二是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工作,提升信访干部综合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信访局、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10名。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2.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工资、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统筹安排工作,压减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9.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9.2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工资、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统筹安排工作,压减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9.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7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精简,工作经费压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般公共服务支出,金额为1015.07万元(基本支出745.07万元,项目支出270.00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金额为670.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的发放及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等基本支出;“2010308”信访事务,金额为27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宣传教育及信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2010350”事业运行,金额为74.1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为74.17万元(基本支出74.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为68.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为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

3.210-卫生健康支出,金额为63.39万元(基本支出63.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为35.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金额为7.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为18.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金额为66.62万元(基本支出66.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为66.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金额为809.05万元(基本支出809.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工资报酬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中,“30101”基本工资,金额为152.6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金额为218.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金额为206.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按规定领取的奖金;“30107””绩效工资,金额为26.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6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0109”金额为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43.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金额为1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金额为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金额为66.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为347.94万元(基本支出97.94万元,项目支出250.00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金额为109.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接待群众、信访维稳、宣传、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及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30202”印刷费,金额为1.80万元,主要用于印制《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及回复、转办群众来信信封;“30203”咨询费,金额为2.8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法律顾问方面的支出;“30207”邮电费,金额为4.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函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电报、传真费、网络通讯费;“30209”物业管理费,金额为5.3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联络处办公物业管理费支出;“30211”差旅费,金额为7.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30213”维修(护)费,金额为75.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设备及政务门户网站、视频接访系统的维修和维护费;“30215”会议费,金额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等支出;“30216”培训费,金额为4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举办业务培训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等支出及干部职工参加外单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费,金额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金额为4.42万元,主要用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补助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金额为25.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内控、档案规范化、资产信息建设及财务管理咨询支出;“30228”工会经费,金额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会活动经费;“30229”福利费,金额为1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核算的职工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为2.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金额为36.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出行租车费用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为42.26万元(基本支出42.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反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统筹支出。其中,“30305””生活补助,金额为35.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30307” 医疗费补助,金额为6.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公用经费支出。

4.399-其他支出,金额为2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中,“39999”其他支出,金额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拨至市级接访中心呈贡区分流点补助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项目名称为“市级接访中心呈贡区分流点补助经费”,功能科目“2010308”信访事务,金额20.00万元,主要用于呈贡石龙湖派出所承担昆明会堂大型会议、活动的召开信访保障及市委、市政府和整个行政中心信访保障工作。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4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33.67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为“0”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21年也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2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动为“0”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无变化,厉行节约,规范公务出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信访保障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采取化解矛盾、源头稳控、领导包案化解、带案下访等措施,开展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维护好社会正常秩序,做好省、市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信访突发事件等的信访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处理在基层、稳控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快速、有效预警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信访任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实际完成率

>=9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工作良好率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信访任务及时完成率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总支出

<=81.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会议、活动顺利召开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率

>=90%

(二)市级接访中心呈贡区分流点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2021年,一是做好市委5号、市政府6号机关办公大楼等非接待场所信访分流工作;二是围绕每年年初两会、“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的秩序维护;三是维护好信访接待窗口大厅的信访秩序;四是维护好局长接待日接待秩序;五是做好其它时间段的信访保障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劝返分流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

>=450人次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劝返分流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21-12-3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总支出

<=2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机关办公秩序、社会秩序、信访秩序稳定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满意度

>=95%

(三)接待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根据2021年-2023年三年规划,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强化人民满意工作开展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昆明。一是继续强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向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信访人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法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逐级信访的良好氛围,保持信访秩序稳定。三是规范日常接访流程,创造良好的硬软件接待氛围,为老百姓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接待环境。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待来访群众

>=100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接待群众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量

<=5次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接访任务及时率

>=9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控制印制信访条例费用

<=100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到市群体个体来访接待及时受理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驻市级行政中心单位及来访人民群众满意率

>=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38.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解除与辅助性用工人员劳动关系,减少基本经费中行政运行-劳务费预算,且2020年减少两名在职人员,各项公用经费额度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年末资产总计:20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1万元(银行存款27.81万元),占比14%;固定资产175.59万元,占比86%。与上年对比,减少137.64万元,减少40.36%,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银行存款)减少,2020年退还外单位“智慧信访”项目暂收相关质保金96万元,上缴存量资金41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信访局基本支出94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信访局项目支出2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精简,工作经费压缩。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0111

附件: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220044157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