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访局关于购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的计划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及《关于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成果推广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内控办〔2017〕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和自我约束机制及监督体系,促进部门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经报市财政局批准,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目录代码 E1501;目录名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信访局
三、 项目概况
(一)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工作,并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培训工作。
(二)完成内控建设所需资料的收集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
(三)协助单位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四)以评促建,协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岗位化的管理目标。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拾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2021年部门预算“机关自身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通过制度建设形成较为规范、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机制,使经济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二)对经济业务活动流程进行再造,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将管理制度细化到具体的执行程序,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通过内控制度建设和流程梳理,工作人员办事有据可依,通过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和流程办理等相关宣传和学习,使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严格遵照制度规定执行。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于2021年4月29日前与昆明市信访局联系,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22886
昆明市信访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