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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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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9-14 13:03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14 13:03 浏览次数: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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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1000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信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昆明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昆明市信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成效。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1.高位统筹信访工作,推动重点任务工作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2.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加强信访矛盾源头防治

一是落实市信访局班子领导接访下访机制,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带案下访”、“视频接访”、“实地走访”,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思路督促协调责任单位化解信访问题;二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年共接待群众1558批3807人次;三是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渠道,组织执业律师参与接访信访件490批次1577人次。

3.深入推动信访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开展“智慧信访”推广应用工作,对已通过初验的“智慧信访”(一期),进一步对该系统实施了提升完善,于2020年7月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二是推行“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工作,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信访工作中的获得感。昆明电视台及昆明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开展《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主题宣传、“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营造“依法信访、理性上访、和谐社会、你我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4.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

一是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期间信访工作,全力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二是做好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工作,汇总分析全市信访数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工作;三是不断完善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紧急、突发信访事件,做到反映迅速、工作规范、方法妥当。

5.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服务意识;二是建强干部队伍,奠定服务基础;三是强化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信访局

2.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昆明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昆明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9年对比,减少338.21万元,下降21.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省级安排政法专项补助资金400.00万元且年中追加信访维稳补助工作经费20.00万元,2020年无上级下拨经费及追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78.81%;项目支出26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对比,减少328.58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包含省级安排政法专项补助资金400.00万元及年中追加信访维稳补助工作经费20.00万元,2020年无上级下拨经费及追加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12万元。与2019年对比增加109.68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资调资、社保年核基数增加、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全年均列支出等。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54万元。与2019年对比减少438.25万元,下降62.72%,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上级下拨经费及追加项目经费,且本年度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精简,工作经费压缩。具体支出情况:

1.昆财行〔2020〕1号 接待群众工作专项经费16.00万元;

2.昆财行〔2020〕1号 政务门户网站内容维护专项经费10.00万元;

3.昆财行〔2020〕1号 法律顾问及财务管理咨询购买服务专项经费5.00万元;

4.昆财行〔2020〕1号 到省、驻京信访劝返分流工作专项经费50.00万元;

5.昆财行〔2020〕1号  购买保险箱、密码文件柜1.35万元;

6.昆财行〔2020〕1号 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信访工作专项经费8.00万元;

7.昆财行〔2020〕1号 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专项经费7.00万元;

8.昆财行〔2020〕1号 (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5.27万元;

9.昆财行〔2020〕1号  保密室改造工作经费0.91万元;

10.昆财行〔2020〕258号 离职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3.26万元;

11.昆财行〔2020〕1号  宣传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

12. 昆财行〔2020〕1号  视频接访网络租赁费和技术保障专项经费54.95万元;

13.昆财行〔2019〕306号  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经费40.00万元;

14.昆财行〔2020〕1号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38.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对比,减少328.58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包含省级安排政法专项补助资金400.00万元及年中追加信访维稳补助工作经费20.00万元,2020年无上级下拨经费及追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4%。主要用于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履行单位职能的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83.89万元,项目支出260.5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1.1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8.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11万元,重特病医疗统筹1.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保障缴费支出66.8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2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4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车使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7万元,下降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1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97.57%。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业务交流较去年增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占88.3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带案下访、调研、督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拉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曲靖市信访局等信访部门间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4万元,与2019年对比增加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定额指标的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年核基数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21.07万元,邮电费1.99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维护费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0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1万元,固定资产175.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3.40 

27.81 

175.59 

0.00 

20.00 

0.00

155.59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1111

附件:昆明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2021091307380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