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领导们好!
我叫魏晓红于2021年8月8日在中交龙光玖云台景里交了两万元准备购买3号楼6层603号房。在看房的过程中就有跟销售讲手上没有那么多首付款,销售就说可以跟朋友借,当时我的朋友是同意可以借点,我在交钱之前还问了她们这个钱可不可以退?她说可以退!我才交的钱,后面我的朋友说那个钱又借不了,所以就想了很多办法都借不到钱。只能去跟售楼部沟通表示无力购买要退房,销售说没有权限退房。我也从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口中得知,首付款的来源必须在我的直系亲属之间的,不然后面贷款就办不下来。可是销售根本没有告知我这些,而且我今年50多了,贷款年限也没法贷那么长。请问领导那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面不应该规范销售人员的那个销售流程吗?她们为了业绩就这样不折手段的来忽悠我这个老人家,我身体本来也不好,要经常看病吃药的,为这个事也是心力交瘁。现只能请求各位领导帮忙协调开发企业退回两万元,也请求开发企业酌情处理,待得条件允许,买房依旧首选龙光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