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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2-16 11:25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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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6 11:25 浏览次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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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信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等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昆明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0〕58号)中,明确行政编制24名,内设机构7个;市委编办《关于下达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工勤人员控制数的通知》(昆编办通〔2010〕51号)中,明确工勤编制2名。市级机关工委《关于组建市信访局机关党总支的批复》(昆机党复〔2010〕29号)中,明确组建机关党总支;市委编办《关于中共昆明市委群众工作局机构设置的批复》(昆编办通〔2011〕106号)中,明确在市信访局加挂中共昆明市委群众工作局牌子,与市信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增设综合处,增加行政编制6名;市委编办《关于为市信访局下达行政编制的通知》(昆编办通〔2012〕103号)中,明确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改发〔2019〕2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政发〔2019〕12号)文件,组建市信访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名称由原来的“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变更为“昆明市信访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昆明市信访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明确行政编制30名,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处、接访处、办信处、督查督办处、协调联络处、信息技术处。

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昆编复〔2017〕20号),同意成立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隶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转隶调整的通知》(昆编办通〔2019〕32号),将原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交由昆明市信访局管理,调整后,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目前,昆明市信访局核定编制数3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核定编制数10名,均为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

围绕各级“两会”、“冬奥会”、COP15大会(第二阶段)等重大会议、活动信访保障任务,制定信访保障方案,不断完善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力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2.科学规范信访基础业务。

狠抓信访工作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受理办理、登记录入、转送交办、复查复核、督查督办标准措施,提升信访事项“三率”。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及时整改业务办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同时,强化对基层信访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以业务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3.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深入推广“云南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应用工作,以抓好“云南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为依托,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的推广与应用。积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进任务落地见效,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带动信访问题成批解决,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依法解决到位。同时,强化信访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4.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逐一落实化解稳定责任,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消除在萌芽。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把源头治理、问题解决、信访秩序、越级上访、涉访舆论等工作纳入创建范围,推动基层信访工作平衡发展、提升整体水平。

5.推动常态化工作提质增效,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好市信访局班子领导接访下访机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及时把好经验做法传递下去,为基层增力减压。深化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渠道,持续打造“门诊式联合接访机制”,每周一至四和每月10号“局长接待日”期间,联系一名专职律师,在现场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区分、筛选涉法涉诉类信访件。抓好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工作。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继续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工作的力度与强度,提升信访干部综合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1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退休2名职工,12月新调入1名职工因基本支出编报已锁定未能纳入2022年预算,所以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以致部门财政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退休2名职工,12月新调入1名职工因基本支出编报已锁定未能纳入2022年预算,所以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以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9.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退休2名职工,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预算减少;项目支出27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没有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所列项目均为刚性支出,2022年预算所列项目大部分为延续性项目,结合了上年度经费使用实际情况,是顺利完成信访各项工作所必须的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般公共服务支出,金额为723.38万元(基本支出723.38万元,项目支出270.00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金额为616.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的发放及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等基本支出;“2010308”信访事务,金额为27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视频接访系统、政务门户网站等维护、日常信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2010350”事业运行,金额为106.40万元,主要反映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办公费、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为75.62万元(基本支出75.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为67.8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为7.7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金额为64.15万元(基本支出64.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为32.0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金额为9.96万元,主要反映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为20.5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为1.5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金额为66.01万元(基本支出66.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为66.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预算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2年预算我单位预算无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预算我单位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项目名称为“市级接访中心呈贡区分流点补助经费”,功能科目“2010308”信访事务,金额20.00万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石龙湖派出所承担昆明会堂大型会议、活动的召开信访保障及市委、市政府和整个行政中心信访保障工作。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预算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9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采购具体项目分别为机关采购复印纸0.76万元、印刷信封等材料0.70万元、《信访条例》印刷服务1.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5.27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购置复印纸0.3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5人次。

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同时结合上年支出情况,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信访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及《昆明市驻京信访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日常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大型会议、活动信访保障、驻京信访保障、视频接访网络租赁和技术保障、政务门户网站维护、信访条例等宣传、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深化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等工作,以业务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昆明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7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局2021年退休2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预算都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0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7万元,固定资产175.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0111

附件:昆明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60137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