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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访局 xf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4277-202209-39481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2-09-19 09:23
名 称: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9 09:23 浏览次数:14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1000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信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1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昆明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昆明市信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以抓好建党100周年信访稳定工作为主线,聚焦政治能力建设、重复信访治理、信访制度改革、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时期信访保障、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1.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一是落实市信访局班子领导接访下访机制。二是坚持推动市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开展,坚持局领导每月接待群众来访,重点时期每天安排市、县党政负责同志接访下访。三是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渠道。持续打造“门诊式联合接访机制”,为来访群众提供可靠优质服务,同时,结合“人民满意窗口”创建,进一步改善接待场所条件环境,积极支持配合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融合。

    2.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抓好“云南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为依托,截止2021年底,信访信息系统接入单位已达1105家。二是积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年内实现“全覆盖”工作目标,全市139 个乡镇(街道)已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三是强化信访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来信、走访、网上投诉办理和信访督查工作,提高来信办理水平。

3.强力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一是推动高质高效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任务。二是进一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三是继续深化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4.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一是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围绕各级两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COP15大会(第一阶段)等重大活动信访保障任务,全力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不断完善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昆明市信访应急预案》,推进应急处置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5.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不断提升信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信访局(机关)

2.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昆明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昆明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对比减少130.20万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信访局(本级)2021年较2020年减少2人,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都减少;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压减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1万元,占总支出的81.19%;项目支出205.21万元,占总支出的18.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对比减少138.74万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信访局(本级)2021年在职人员较2020年减少2人,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都减少;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压减项目经费,同时受疫情影响,外出干部教育培训未举办,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5.71万元。与2020年对比减少83.41万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信访局(本级)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保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都减少 ;二是2020年底解聘辅助性岗位人员,2021年无劳务费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9.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21万元。与2020年对比减少55.33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精简,工作经费压缩,同时受疫情影响,外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未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昆财行〔2021〕1号 政务门户网站内容维护专项经费10.00万元;

2.昆财行〔2021〕1号 视频接访网络租赁费和技术保障专项经费54.70万元;

3.昆财行〔2021〕1号 接待群众工作专项经费9.52万元;

4.昆财行〔2021〕1号 信访保障工作经费81.47万元;

5.昆财行〔2021〕1号 机关自身建设项目工作经费23.4万元;

6.昆财行〔2021〕1号 宣传工作专项经费9.75万元;

7.昆财行〔2021〕1号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2.8万元;

8.昆财行〔2021〕203号 两优一先工作经费0.3万元;

9.昆财资环〔2021〕20号 COP15大会信访维稳保障工作经费13.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对比减少138.73万元,下降11.28% ,主要原因是信访局(本级)2021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同时加强绩效管理,精简项目,工作经费压缩,受疫情影响,外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5%。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履行单位职能的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98.77万元,项目支出191.9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信访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1.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79万元,重特病医疗统筹1.4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COP15大会第一阶段信访保障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保障缴费支出68.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3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5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贯彻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车使用,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控非必要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4万元,增长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开展带案下访、调研、督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费、保险费及日常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0万元,与2020年对比减少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费用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01.1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2万元,固定资产175.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0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1.11 

25.52 

175.59 

0.00 

20 

0.00

155.59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为购置信访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办公用复印纸;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7万元,分别是印刷信封0.80万元,印刷信访条例宣传册1.00万元,协调联络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费5.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1501111

附件:

昆明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91605075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