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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 筑牢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根基|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
[作者: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3-11-24 16:25来源:法治日报]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枫桥经验”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出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省级层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搭建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推进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将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

如何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近日,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接受了《法治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04家“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中,云南有3家单位入选。从这份名单不难看出,云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独到之处。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近年来云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总体情况。

杨亚林:“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多年来,我们紧扣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和欠发达、后发展的省情实际,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我们立足预防、调解、法治、基层,自源头抓起、从细处着眼、在实处用力,比如,围绕“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推动更加精准聚焦的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围绕“多网合一、一网共享”,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围绕“服务实战、实用管用”,推动各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围绕“管住人、管住事”,推进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围绕“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加大婚姻家庭等重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每年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探索总结出了“矛盾不上交、千村不发案”的“西畴经验”等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这次入选的3家单位就是其中的代表。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更加坚定了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心。

记者: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请您谈一谈云南将如何有效应对和破解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风险。

杨亚林: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我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拿出更多更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来答好群众之问、时代之问。具体来讲,我们将重点破解五个难题:

一是破解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如果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不善于直面群众、服务群众,团结带领群众,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将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我们将把着力点放在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上,确保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有强有力的“主心骨”。

二是破解基层群众法治观念不强的问题。云南有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两次实现直过式“一步跨千年”的发展,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下,物质与精神、“富口袋”与“富脑袋”之间还不相协调。今年,我们开展了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变过去普法“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把普法宣传与为民解忧、纠纷化解相结合,让普法强基更聚焦、更精准、更有效,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打好基层群众基础。

三是破解案结事不了的问题。维稳的核心是维权,而维权很大程度上是调处利益关系。要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实质化解,关键在于消除痛点,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而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存在观念和方式上的偏差,导致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既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又不利于矛盾化解。因此,我们将更加注重在转观念、改方式、重实效上着力,通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四是破解矛盾纠纷在基层发现难、预警难、化解难的问题。基层是发现矛盾、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如果基层触角不灵、机制不全、作用发挥不好,将导致矛盾纠纷预防不力、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到位。因此,我们将坚持从网格抓起,持续推动资源力量服务下沉,以敏锐的感知、精准的管理、精细的服务,把群众身边问题就地解决好,实现“网格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服务全覆盖、问题全清零”。

五是破解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好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障。多年来,全省政法系统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但与发达省份相比,队伍整体素质仍然偏弱,专业化水平仍然不高,因此,我们将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着力在锻造云岭政法铁军上持续用力。

记者: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了安排部署。请问接下来云南将采取哪些措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

杨亚林:贯彻落实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也是明年全省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目的是在抓学习、转观念,抓统筹、建机制,抓培训、强队伍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云南实际,突出精准、务实、管用,研究制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方案,以实的态度、实的举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将重点从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以更高的要求建强基层党组织,增强引领力。以强组织、强统筹、强服务为着眼点,通过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政法资源力量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机融合,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在网格和一线调解组织健全党组织,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

二是以更清晰的要求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坚持“市域是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是解决问题主战场、乡村是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责任主体”的定位,围绕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三大节点,分清责任、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高效运转格局,建强用好各级综治中心,强化资源力量聚合及实战作用发挥,守紧源头关、排查关、管控关,做到就地化解、及时化解。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动“管住人、管住事”,推进实质性化解。坚持以人为本,着眼预防、立足网格,常态化推进特殊群体摸排、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做到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基本生活救助到位、关心关爱服务到位、教育引导管理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产生。

四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提高化解质效。用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规政策,着力在落实责任、规范运行、优化程序、加强衔接上下功夫,为从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衔接联动、监督保障等方面提升法治化水平打好基础。强化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发挥好诉调、检调、警调、访调等联动机制作用,加强能动司法,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努力提高诉源治理质效、促进实质化解。

五是以更有效的方式激发基层活力,强化基层基础。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群众自我管理、协商共治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矛盾纠纷调解、基层平安创建、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运用议事会、理事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说事、议事、主事,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服务管理,为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创造更好的条件。

六是以更严的标准建设好过硬队伍,强化支撑保障。抓夯实基层,制定政法各部门下沉一线的具体办法,持续充实基层政法力量。抓队伍管理,会同省委组织部建好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管理“1+5”制度体系。抓常态监督,抓实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完善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活动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抓能力提升,分层分级分类加强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锻造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