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落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家校社协同共育能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家校社协同共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学习家校社协同共育相关政策文件,树立正确的共育理念;掌握家校社协同育人途径,建立完善本校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掌握家庭教育指导方法,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根据“家校社协同共育能力提升”目标,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分别设计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统课程:
1.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设置政策解读与落实举措、家校社协同共育概述、家校沟通途径与方法、家长学校与家长课堂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开展、特殊儿童与困难家庭指导、法律常识与家校冲突事件应对八个课程模块。提供6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学员需完成40学时学习任务。
2.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设置政策解读与落实举措、共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家园沟通途径与策略、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与家教重点、家庭教育指导案例、特殊儿童与困难家庭指导、家园冲突事件预防与应对、信息技术支持协同共育八个课程模块。提供6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学员需完成40学时学习任务。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2—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五、培训形式
1.学习平台: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www.zxxdx.com.cn)等平台组织实施,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
学习公社APP
2.学习方式:培训主要通过点播课学习、直播课学习、主题研讨、研修总结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具体环节也可结合各参训单位的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学员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并考核合格,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培训费用
费用200元/人,主要包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七、报名事宜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可统筹安排,以省、地(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培训以区域或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
联系人:刘春晓 010-69296853、18511186281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附 件:2023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家校社协同共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3年2月24日